疫情防控通知(2022年第5号) ——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信息摸排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汪千松发布时间:2022-08-17浏览次数:414

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师生员工及有关人员返校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返校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816日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会议精神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信息摸排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按照学校规定的开学返校时间,分类做好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假期出行、返校时间等情况的摸排,安排专人在返校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建立师生员工状况台账。对符合返校条件的师生员工,目前仍在芜湖市以外旅居的教职工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同意后返校;学生由辅导员在学院的指导下审批同意后返校。

2.按照“谁用工、谁审批”原则,各用工单位负责社会服务人员信息摸排和返校前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行程卡绿码等复工条件审核;社会服务人员由各用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同意后返校。

3.对因疫情防控管理需要,暂不能返校的师生员工,由所在单位做好跟踪,动态更新工作台账,及时做好教育教学、心理健康线上辅导等工作,落实落细人文关怀。

4.各单位认真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师生员工及有关人员返校信息摸排登记工作(见附件)。其中,本科生摸排由党委学工部牵头负责,研究生(含留学生)摸排由党委研工部牵头负责,教师摸排由人事处牵头负责,社会服务人员摸排由后保处牵头负责,离退休教职工摸排由离退休工作处牵头负责,校内出租户摸排由组织部牵头负责。各牵头单位818日(周四)上午10时前将排查表报学校办公室督办科(联系人:臧亚平,2871221),学校办公室汇总报党政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当日报省教育厅。

后期报送安排将根据属地及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2022年秋季学期师生员工及有关人员返校信息摸排登记表.xls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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