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第八批选派驻村干部获得省、市表彰
发布人:李林 发布时间:2024-07-05 动态浏览次数:28
7月5日,省、市两级组织部门分别召开第八批选派工作总结暨第九批选派工作动员会,会议通报了第八批优秀选派干部标兵名单,我校选派干部陈刚同志获得省第八批优秀选派干部标兵荣誉称号,文学飞同志获得市第八批优秀选派干部标兵荣誉称号。
2021年,学校选派陈刚、文学飞同志分别赴三山区保定街道团洲村和南陵县何湾镇涧滩村助力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三年来,驻村干部紧紧围绕省、市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从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等方面,细化任务清单,认真抓好落实,充分发挥定点帮扶作用,与村“两委”共同做好各项工作,做到遇事共商、问题共解、责任共担,面对矛盾问题不回避、不退缩,主动上前、担当作为。截至2023年底,团洲村全年经营性收入突破700万元,“强村富民指数”位列全市第十名,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获全市“先进集体”称号。涧滩村全年农副产品销售金额102万元,较帮扶前翻了几番,涧滩村集体经济共富指数在南陵县147个行政村中位列第13名。
据悉,本次全省通报450名第八批优秀选派干部标兵,全市通报10名第八批优秀选派干部标兵。
(文:李林;审核:林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