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程大学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暂行办法

发布者:李林发布时间:2025-12-18浏览次数:10

为更好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学校有效贯彻落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一改两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面提升工作效能,现就统筹规范学校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制定以下暂行办法。

一、目标要求。做好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强化统筹协调,严格控制总量,坚持以上率下,不断增强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进一步激发干部崇尚实干、攻坚克难的责任担当,全力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建立统筹机制。建立由纪委办公室牵头,党委办公室、党委巡察办、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党委学工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等部门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对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统筹管理和监督实施。

三、实行计划管理。机关各部门及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凡开展的涉及各二级党组织、学院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按照归口管理原则,每学期初将本学期拟进行的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报纪委办公室,上报内容包括名称、开展依据、内容、对象、方式、时间安排等(见附件: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计划表)。由纪委办公室根据督查内容、督查对象、督查时间等合并统筹安排。

四、严格控制总量和频次。除上级统一部署和依法依规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外,严格控制学校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次数,业务考核应纳入年度考核,同类事项可合并进行,涉及多部门的联合组团下去,防止重复扎堆、层层加码,不能兴师动众,影响基层正常工作。

五、实行清单管理。要认真开展专项清理,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可有可无、费时费力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最大限度压缩数量;清理后保留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可以公开的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执行到位,严防反弹回潮。

六、加强日常监督。机关各部门、各类议事协调机构要强化职责范围内工作落实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常态化监督,但不能打着学校党委、行政的旗号,以日常调研指导工作随意冠以督查、检查、督导等名义,进行变相的督查检查考核。

七、改进方式方法。要统筹谋划完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突出党中央、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科学合理安排督查检查考核方式,必要的记录、台账要看,但主要看工作实绩,不能一味要求填表格报材料,不能简单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倡导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多到现场看,多见具体事,多听群众说,力求掌握全面信息、真实情况,不断提高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八、改进工作作风。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总结经验,更要到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解决问题,多看“后院”“角落”,少看“门面”“窗口”;敢于动真碰硬,直面问题,不得报喜不报忧或文过饰非、避重就轻;注重听取被督查检查考核单位的意见,客观地分析问题、看待问题;不能工作刚安排就督查检查、刚部署就进行考核,不搞花拳绣腿,不要繁文缛节,不做表面文章;合理设置考核指标,体现差异化要求,避免重复雷同,不能搞“一刀切”。

九、坚持问题导向。督查检查考核要突出问题导向,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既着重发现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又及时了解有关制度需要完善改进的地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职能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能指导、协调解决的,尽力指导、协调解决;属于被督查检查考核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加强督促整改,并按“谁督查检查考核,谁负责督促整改”要求一抓到底,确保整改到位。

十、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