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报送

   一、报送内容

(一)关于学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相关情况。

(二)国际国内重大事件以及国家重要政治、经济等活动在校园内引起的反响。

(三)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的创新举措、突出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对措施。

(四)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的新举措与新经验。

(五)校园内发生的突发事件、重大事故及其他相关问题。

(六)基层工作中形成的、具备可复制与可推广价值的典型经验。

(七)中央及省市级领导莅临我校考察的相关活动及重要讲话;重要学术活动与其他重大活动的开展情况。

(八)学校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效。

(九)其他需要报送的重要信息。

二、报送要求

1.各单位向学校报送信息,须经本单位分管工作的负责人审核,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

2.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后,责任单位须在30分钟内向分管校领导及办公室书面报送信息。如事态尚未完全掌握,应第一时间口头报告初步情况,随后持续跟踪并报送事态进展、应急处置等相关信息。办公室要求调度核实的,责任单位应在30分钟内予以反馈。

3.对出现重大或紧急信息不报、迟报、误报、漏报、瞒报的单位及个人,将依规追究相应责任。